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非教学使用实验室
管理规定
本规定中“非教学实验”指在学校教务处本科教学大纲规定外的科研、创新创造等开展的实验。
各实验室钥匙统一管理,需要使用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,需提前填报《实验室使用申请单》,需有实验项目申请教师签字确认,实验室主任及主管院领导审批签字方能生效,交实验室管理员处备案领取钥匙,并如实填写《实验室钥匙领用登记册》,备案存档。
实验室使用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实验设备登记本,并放在每个实验室制定位置备查。
归还钥匙时,使用人需检查使用实验室及设备仪器的使用情况、实验室卫生及安全情况,并做好归还记录。
使用实验室期间,申请教师作为相应实验室综治第一责任人,对领用实验室负安全、卫生责任,督导其带领学生的实验工作;应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,并配合实验教学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,不能保持实验室安全及卫生规定的,由实验教学中心收回实验室钥匙;使用实验室期间,丢失、损坏实验设备的,需做出相应赔偿,实验中心将视情节轻重,提出处理意见。
实验室禁止与实验室无关人员进入,严禁实验室内使用违章电器,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。
非教学实验产生的耗材等费用须由课题经费承担。
每周二实验中心对各实验室巡查,并做好相关记录,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。
实验室使用申请流程图
填写《实验室使用申请单》 实验员处领取钥匙 填写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》 归还钥匙
需有责任老师、实验中心主任签名 登记备案 检查核实填写归还记录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2019.5.6
附件一:《实验室使用申请单》
附件二:《实验室钥匙领用登记册》
附件三: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》
附件一: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单
项目名称 | ||||
项目性质 | ||||
申请使用教师姓名 | ||||
申请实验室名称 | ||||
申请使用时间 |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| |||
实验内容 | 实验具体内容 | |||
使用主要仪器设备 | ||||
是否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、侵蚀性物质 | ||||
使用实验室期间,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负相关安全责任、卫生责任。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,并配合实验教学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,承诺做到以下内容:
申请教师签字: 年 月 日 钥匙领用人签名: | ||||
实验室审批意见 | ||||
学院审批意见 |
填表说明:(1)项目名称:请填写本实验依托项目在科研处或学工处备案项目名称及编号;
(2)项目性质:根据项目来源,选填:国家基金、省基金、重点实验室基金、创新创业基金、横向基金、其他等。
附件二:
附件三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