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
 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钥匙管理规程及赔偿制度
发布人:朱天星  发布时间:2022-06-10   浏览次数:10

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
钥匙管理规程及赔偿制度


实验室钥匙管理规程:

1、实验室钥匙需设专人保管,并进行分类管理,登记造册。严禁私自配制钥匙,未经许可,不得转借他人。

2、由于教学、科研实验需要,临时领用实验室钥匙,需按要求填写实验室钥匙领用登记表,注明使用时间、实验室名称及实验项目等信息,备案存档。

3、领用钥匙人钥匙领用期间,领用人对领用的钥匙及该房间负相关安全责任、卫生责任。

4、领用钥匙人在钥匙领用期间,需按学校规定填写实验室登记记录,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,并配合实验教学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
5、领用钥匙人在钥匙领用期间,不能保持实验室卫生及安全规定的,实验教学中心收回其领用钥匙,并提请学院处理。

6、领用钥匙如出现丢失、损坏等情况,需及时向实验教学中心申报,并做出书面说明,写明钥匙丢失或损坏地点、时间及原因。实验教学中心视情节轻重,提出处理意见。






实验室赔偿制度:

一、发生损坏、丢失仪器、财物和工具者视其情节按价全部或部分赔偿。具体情况如下:

1.未经许可,擅自使用仪器而导致损坏者,照价赔偿;

2.不听指导,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者,照价赔偿;

3.凡借用的仪器和物品发生损坏或丢失者,照价赔偿;

4.在实验过程中,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坏者,全部或部分赔偿。

二、赔偿手续由赔偿人如实填写损坏或丢失报告单,由指导教师签注意见,交实验室主任审批,赔偿费交总库管理人员入账。

三、损坏的仪器物品一律交回总库,交旧领新。

四、损坏的仪器物品,由总库保管员负责给分库配齐。



附件:东华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钥匙领用登记表



东华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钥匙领用登记表

填表前请先阅读备注!





序号

钥匙编号及

实验室房间号

领用人签字

责任老师

领用日期

拟归还日期

实验课题名称

领用人联系电话

归还记录
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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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
1、领用钥匙严禁私自复制;

2、钥匙领用期间,领用人对领用的钥匙及该房间负相关安全责任、卫生责任。

3、钥匙领用期间,领用人必须按要求填写实验设备实验使用登记表。

4、表中“责任老师”指实验项目课题负责教师。

5、实验室钥匙需专人保管,“专人”包括以下人员:教学副院长、办公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,专职管理员。总柜钥匙4把,教学副院长、办公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,专职管理员各一把,各实验室钥匙原则上保留两套,其余钥匙视实际需要备案配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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