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
 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非教学使用实验室管理规定
发布人:朱天星  发布时间:2022-06-10   浏览次数:10

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非教学使用实验室

管理规定


  1. 本规定中“非教学实验”指在学校教务处本科教学大纲规定外的科研、创新创造等开展的实验。

  2. 各实验室钥匙统一管理,需要使用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,需提前填报《实验室使用申请单》,需有实验项目申请教师签字确认,实验室主任及主管院领导审批签字方能生效,交实验室管理员处备案领取钥匙,并如实填写《实验室钥匙领用登记册》,备案存档。

  3. 实验室使用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实验设备登记本,并放在每个实验室制定位置备查。

  4. 归还钥匙时,使用人需检查使用实验室及设备仪器的使用情况、实验室卫生及安全情况,并做好归还记录。

  5. 使用实验室期间,申请教师作为相应实验室综治第一责任人,对领用实验室负安全、卫生责任,督导其带领学生的实验工作;应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,并配合实验教学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,不能保持实验室安全及卫生规定的,由实验教学中心收回实验室钥匙;使用实验室期间,丢失、损坏实验设备的,需做出相应赔偿,实验中心将视情节轻重,提出处理意见。

  6. 实验室禁止与实验室无关人员进入,严禁实验室内使用违章电器,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。

  7. 非教学实验产生的耗材等费用须由课题经费承担。

  8. 每周二实验中心对各实验室巡查,并做好相关记录,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。


实验室使用申请流程图


填写《实验室使用申请单》    实验员处领取钥匙     填写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》    归还钥匙



需有责任老师、实验中心主任签名      登记备案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检查核实填写归还记录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

2019.5.6


附件一:《实验室使用申请单》

附件二:《实验室钥匙领用登记册》

附件三: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》


附件一:
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单

项目名称


项目性质


申请使用教师姓名


申请实验室名称


申请使用时间

年     月    日  至    年     月    日

实验内容

实验具体内容


使用主要仪器设备



是否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、侵蚀性物质



使用实验室期间,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负相关安全责任、卫生责任。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,并配合实验教学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,承诺做到以下内容:

  1. 按要求填写实验设备实验使用登记表。并如实填写实验室钥匙领用登记表;

  2. 实验室用期间,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,并配合实验教学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;

  3. 使用实验室期间,丢失、损坏实验设备的,并做出相应赔偿。


申请教师签字:

年     月     日

钥匙领用人签名:     



实验室审批意见


学院审批意见


填表说明:(1)项目名称:请填写本实验依托项目在科研处或学工处备案项目名称及编号;

         (2)项目性质:根据项目来源,选填:国家基金、省基金、重点实验室基金、创新创业基金、横向基金、其他等。

附件二:

附件三:


版权所有:东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东华理工大学地学楼 电话:0791-83879022 邮编:330013